一張圖畫的基本要素就是點線面;
多個點連成線,多條線形成面,面與面再聚集成體,
空間的存在就是體的表現。
那麼如何表現空間或是體?
物體的描繪必定需要有光源,有光源就一定有明暗變化,
有明暗變化就會有影子,三者具備後亦不可或缺的是背景;
光、物體、明暗、影子、背景,這些基本條件必須存在才足以構成可以描繪的條件;
因此,沒有光源等同於沒有光影變化,對於畫面的存在感便會顯得薄弱。
什麼樣的光源,照射什麼樣的物體,出現什麼樣的明暗,再投射出什麼樣的影子與背景表現
如此因素的變動下,可組織出不同的畫面氛圍與呈現某些需要強調的重點,
大大提升畫面的完成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