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計是商品的附屬?還是崇高的藝術創作?
好的設計必定是純然理性的?
設計理應提供正向美感經驗?
設計是行銷、業務、公關等等「賣出去」的學問?
設計究竟是什麼?
作品屢次引發社會關注,平面設計師彭星凱經過十年思辨,提出台灣首部全面、充分研究、嶄新且具延續性的設計論述。
本書由動物個體的本能需求重新探索設計起源,透過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說明設計之於社會的意義;建立視覺溝通的基本模型,強調感知在視覺溝通之中的重要性;釐清主觀美感與集體共識之美學的關係,重拾設計的藝術本質。
論述之外,本書收錄作者在課程中,嘗試以符號啟發藝術感知的教學現場紀錄,並提出對東亞及歐美設計視覺語彙的觀察與評論,全彩印刷十六幅設計師作品。
極具說服力的書寫穿插感性對話和圖像,為設計提出了明確的定位和脈絡,同時為設計工作者、仰賴與設計合作的產業和大眾建立了共同前進的依循。